今日,CNNIC发布了 ”关于修订并实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的公告。
我司根据CNNIC要求执行:
1. 从2012.5.29开始,开放个人注册cn/中文域名。
2. 从2012.5.29开始到期域名,我司将按照30天的续费确认期进行执行,过期30天后不续费,我司将执行删除域名操作。请会员留意域名到期时间,并做好提前续费准备。
因尔特网络数据中心
2012.5.28
附CNNIC公告原文:
此次修订,重点修改了原《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中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并增加专门章节对域名注册信息的保护进行阐述,同时,针对域名注册、转移、续费等环节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如下:
一、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增加。修订为“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即域名注册的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二、关于域名注册信息的保护。为加强域名注册者信息的安全保护,修订后的《实施细则》通过对注册资料的传输、保存、销毁以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退出时域名注册信息、资料的处理等作出的详细规定,加强对用户信息的安全保护。
三、关于域名的续费确认期。《实施细则》规定“域名到期后自动进入30日的续费确认期,用户在此期限内确认是否续费,如书面表示不续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权注销该域名;如果用户在30日内未书面表示不续费,也未续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权30日后注销域名”。
依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我中心本着用户至上的原则,对所有组织用户和自然人用户正规注册和使用的域名权益将予以充分保护,欢迎广大公众予以监督。广大用户在注册和使用“.CN”和“.中国”域名时如需寻求帮助,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中心咨询:
电话:010-58813000(7×24小时)
邮件:service@cnnic.cn
传真:010-58812666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2012年5月28日